鉴于甲方(建设单位)与乙方(设计单位)就相关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签订《建设工程设计合同》(合同编号:),现双方就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,经友好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补充协议:
一、补充协议内容
- 设计范围调整:原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现补充/变更为【具体描述新增或调整的设计内容,如增加地下车库设计、调整建筑外立面风格等】。
- 设计周期:因设计范围调整,设计完成时间相应延长/缩短,最终交付日期调整为_年月_日。
- 设计费用:因设计内容变更,设计费用调整如下:原合同设计费为元,现增加/减少元,调整后总设计费为元。支付方式与节点按原合同约定执行,或另行约定为【具体支付安排】。
- 技术要求补充:双方确认,设计文件需符合【补充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名称】,并满足相关环保、节能等新要求。
- 其他事项:【如设计变更流程、知识产权归属、保密义务等补充约定】。
二、双方权利与义务
- 甲方应按时提供补充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,并配合乙方完成设计工作。
- 乙方应确保补充设计内容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,并对设计质量负责。
- 任何一方需变更本补充协议内容时,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,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文件。
三、违约责任
-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延期或返工,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,设计周期顺延。
- 若乙方未按补充协议约定完成设计,应依原合同及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。
四、争议解决
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按原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。
五、生效与效力
-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,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-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,仍按原合同执行。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:
日期:_年月_日